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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回复

2024-05-30 16:41 来源:常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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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复〔202453A

                             (此回复件公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回复

 

张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前教育服务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现有幼儿园892所,其中公办园414所、普惠性民办园325所、其他民办园153所,在园幼儿11296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1.51%,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5.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9.15%。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我市三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下发的《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教发〔2022〕52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2%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我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省级标准,三年毛入园率相差0.4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相差0.85%。目前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7.72%,我市落后1.87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1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1.17%,我市落后2.02个百分点,排名全省倒数第2位。

我市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办园“不公”且占比不高。以市城区为例:市城区共有幼儿园92所(含市直),其中公办园41所(差额拨款公办园9所、自收自支公办园32所)。为弥补学前教育公办学位的补不足,2019年以来,我市将32所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设为公办性幼儿园,并出台了相应管理规定,明确公办性幼儿园收费参照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执行。性质是公办园,但“公办”的成分很不足,即没有公用经费预算、也没有配备公办编制的教师。这类幼儿园除了政府配备保安外,再没有其它经费方面的优待政策,公益普惠水平不高。即使在公办园上学,老百姓每年近万元的学费,负担也很重。

为了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您提出的采取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是个很好建议。我们向市政府写出了书面汇报,对2019年以来,市城区将32所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办性幼儿园,采取“以补降收”的方式,在原有收费的基础上下调30%,与政府全额拨款的公办园收费标准一致,每年经费缺口将1400万元由市政府和武陵区政府分担,对普惠性民办园每年每生补贴800元。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对您提出的发展教育社会组织,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有重要作用。社会组织是育人主体之一,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灵活性、广泛性和专业性等特点,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有必要准确认识和理解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激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活力。社会组织可以从不同维度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多元外部支持,可以通过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的形式参与到教育行动中,为政府部门教育决策提供科学的咨询意见和依据,也可以直接参与到学校治理中,通过特定的支持来赋能教育,帮助学校教育“提质增效”,还可以为教育行动提供一定的舆论支持,推广治理经验、引导教育舆论、化解教育舆情。在“十四五”期间,甚至是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要集中精力办大事,重点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以更好地增进福祉,实现人民对美好教育生活的向往。虽然我市学前教育社会组织起步较晚,但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学前教育治理中来,让它们分担政府教育职能、精准解决教育问题,为建设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发挥作用是我们今后重点推动的工作之一。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关心与爱护,相信良好建议及有力监督下,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会得到大力提升。

 

常德市教育局

2024520

 

签 发 人:胡祖国                 联 系 人:谈代杰

联系单位:常德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77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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